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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此次部分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为:PVC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此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2,131.77万元(含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131.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90元,共计募集资金 77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6,146,698.1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年 3月 17日全数到账,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苏公 W[2020]B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月 30日,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募集银行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未归还募集银行专项账户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2022年 11月 30日余额 | 暂时补流余额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10526401040013588 | 2,130.58 | 0 |
2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 8010188802762 | 1,888.81 | 7,780.55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544374358286 | 1.19 | 0 |
合计 | - | - | 4,020.58 | 7,780.55 |
三、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爱丽家居于 2022年 8月 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22年 11月 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780.55万元,该金额为本次未结项项目募集专户(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列支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780.55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后,计划投资于下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1 | PVC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1,108 | 51,108 |
2 | PVC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化建设项目 | 15,795 | 15,795 |
3 | 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 12,061 | 3,711.67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2,000 | - |
合计 | 100,964 | 70,614.67 |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 已累计投资金额 | 项目进度(%) | 剩余投资金额 |
1 | PVC 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1,108 | 50,029.79 | 97.89 | 1,078.21 |
2 | PVC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化建设项目 | 15,795 | 6,451.99 | 40.85 | 9,343.01 |
3 | 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 3,711.67 | 3,750.97 | 101.06 | 0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合计 | 70,614.67 | 60,232.75 | 85.30 | 10,421.22 |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PVC 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截至 2022年 11月 30日,相关募投项目已投资完成,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 |
PVC 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1,108.00 | 50,029.79 | 1,052.37 | 2,130.58 |
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 3,711.67 | 3,750.97 | 40.49 | 1.19 |
合计 | 54,819.67 | 53,780.76 | 1,092.86 | 2,131.77 |
六、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七、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八、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PVC 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成,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应募投项目已建成,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更高效合理地进行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及业务实际开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财务费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