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高铁电气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75,638,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48,372.94 元(不考虑
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5,389,627.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
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
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
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
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并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 尧 包红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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