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端午假期期间
对于酒驾行为
(资料图片)
漳州高速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
但是
总有些“醉猫”心存侥幸
“交警不会天天查酒驾的!”
“喝得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
殊不知,蜀黍24小时都在
侥幸之人,一个都逃不掉!
6月22日13时45分许,周某某驾驶闽E牌照小型轿车行驶至甬莞高速漳州平和收费站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正在执勤的漳州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聚会,少不了喝酒
驾车,安全不能忘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
酒驾猛如虎
别拿生命安全来尝试
发现“酒醉驾”线索
可向交警部门举报
漳州高速交警公布
酒醉驾举报奖励制度后
市民人人都成为了酒驾监督员
只要你敢酒驾
必定逃不过查处
从今天起 | 漳州高速交警发布重要通告!
▲点击文字即可跳转了解详情
漳视新闻综合漳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编 辑/吟 秋
审 核/陈 欣
监 制/程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