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关于2023年度残疾人医保代缴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乡镇(农场)残联:
(资料图)
为了让广大残疾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临河区残联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全力开展医疗保险代缴工作,继续为我区1-3级残疾人代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体事宜如下:
一、医保代缴对象
1. 临河户籍、持有1-3级残疾证的残疾人(2022年10月30日前持证残疾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持证残疾人,其2023年度城乡医疗保险将由我区残联按照380元/人的标准统一代缴,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2. 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已缴费的,临河区残联将于2023年10月开始统一安排医保退费工作。
二、不在代缴范围
五保户、三无人员、缴纳职工医保的残疾人以及四级残疾人的医疗保险不在代缴范围。
温馨提示:残疾人可在辖区内办事处、乡镇(农场)医保窗口查询个人医保缴费情况。
来源:临河区残联
编辑:葛希合
校对:王婧
审核:陈焕坤
监制:陈东升
终审:张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