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消防员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战斗岗位:150名
(二)岗位职责从事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保卫、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资料图)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大学本科学历、部队退役人员及曾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自愿加入哈尔滨市消防救援队伍;
3.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中专、职高、技校);
4.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个人征信良好,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甘于奉献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具备履行防火和灭火救援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6.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裸露部分不得有纹身(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