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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白马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公司负责人报警,称公司于年底盘点塑料颗粒库存时,发现与库存数不一致,大约被盗了11.7吨塑料颗粒材料,损失总价值约11万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民警发现11月16日下午4时,一名男子将存放塑料颗粒仓库的摄像头破坏,经公司负责人辨认该男子为公司员工徐某。经进一步排查,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徐某的信息,并于次日将其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徐某对其盗窃和销赃行为供认不讳。据徐某交代,其因家中装修资金周转困难,在装载货物时见公司塑料库存较多,便萌生了盗窃公司塑料进行变卖从而缓解资金紧张局面的歪念。自去年8月起,他利用装载货物的时间,在工人到达工作岗位前,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作案,每次只偷一袋25kg的塑料颗粒,企图避免被公司发现。连偷几个月后,徐某偶然发现了仓库的监控,于是又“掩耳盗铃”地将摄像头插头拔下,以为再也不会被人发现。直到案发,徐某作案数十次,累计变卖塑料颗粒获利4万余元。
目前,嫌疑人徐某已被溧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