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以“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为主题的首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在上海召开。会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表示,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离不开法治建设,需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环境等全方位的建设,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促进改革创新,防范化解各种风险,促进资本市场服务好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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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具体提出了四方面建议:
一是优化法治供给。“我们必须深入思考注册制下资本市场法治供给的机制和功能,提升法治供给的广度和深度,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刘新华说。
二是提高执法有效性。刘新华说,要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市场,提升市场建设和监管的法治水平;要合理界定监管的职责边界,严格规范监管行为,统一监管标准,公开监管内容,明确监管流程,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强化司法力度。具体包括,加强行政和司法衔接,优化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拓展资本市场民事司法解决范围,不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等。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守法环境,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强化契约精神,积极宣传法治文化,推动市场参与者遵纪守法,积极鼓励市场参与者主动运用法律形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刘新华认为,我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构建了以证券法、公司法、基金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为核心,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为支撑,以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骨干,以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行业协会自律规则为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截至目前,共形成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文件2000多件。这是资本市场有效运作的法律保障和有效实施的前提。”他说。
他表示,执法体系日渐完善,逐步形成了集中统一、职能部门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的执法体系。日常监管、案件稽查、行政处罚集中统一,加强了执法的权威性;行政执法、自律监管、行业管理“三位一体”,增强了执法的有效性;行政执法和金融监管等部门彼此联动、相互协作,提高了执法效率。
同时,司法体制建设也在不断推进。刘新华说,从分散审判到集中审判、从一般管辖到专属管辖的独立金融审判体系逐步形成;最高人民检察院驻证监会检察室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协作不断加强;投资者民事保护逐步拓展,违法者刑事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司法机关更重视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保驾护航资本市场重大改革。
他还提及,法治环境在不断改善。目前,我国初步建立起以资本市场诚信法律制度为依据,以完善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为基础,以健全信息共享为核心的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体系,提升了监管的有效性、市场的诚信水平。
“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刘新华说,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具有引领、规范、推动的作用。
他表示,只有法治建设可以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资本市场投融资活动,对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及时打击、追究法律责任,规范和保障资本市场的创新;只有将系统性风险的防范、管理、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才可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只有通过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可以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