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中国的律师为什么挣不到西方律师那么多钱?》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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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作者作为一个似乎在美国学法律的人,为什么写这样一篇误导人的文章。
美国律师收费高,既不是由于学费贵,也不是由于律师们(或者说是整个法律界)故弄玄虚,把法律整得复杂无比,提高门槛,好方便自己捞钱。
不是由于收费贵,是指的同一学校内的不同专业,学费差别不大。在哈佛法学院读法律,与在哈佛商学院读商科,学费基本差不多。美国最贵的专业,是医科。因为学习时间更长。
不是由于律师们故意把法律复杂化,是指的美国法律确实是复杂,并不是故意玩出来的。如果是有意玩复杂化,全体美国人都是傻瓜吗?那么多美国资本家都是傻瓜吗,会由着你骗他的钱?那么多天天糊弄选民哄选票的政客们是傻瓜吗,还不反过头来煽动选民整律师?
美国律师收费贵,是因为美国法律是真正“由美国最聪明头脑玩的游戏”。
这游戏只能美国人玩,是由于外国人只能考取美国律师资格后,才能在美国执业。美国律师资格有多难考,地球人都知道。你不仅要学美国法律,而且要与那些“美国最聪明的头脑们”竞争。
说它是“最聪明头脑玩的游戏”,是因为普通法本质导致的。
大家可以观察到,所有实行普通法的国家或地区,律师都是当地最聪明的一群人(是指作为群体最聪明),收费都很贵:美、加、澳、英、香港、新加坡、印度,等等。
为什么普通法会这样?因为类似中国、法国、德国、日本等这样的大陆法体系国家,法律条文都是清晰明确的,法官根据明确条文审判就可以。而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精神”以及判例来审判的,是由法官或陪审团根据律师辩护来判定的。
本人比较熟悉公司法,也在北美参加过公司投资案子的诉讼。在国际商业界,大家不约而同都把跨国合同条款中的仲裁地点 - 即使是适用法律在驻地国,放在普通法地点。譬如,在亚洲都放在香港或新加坡。有时即使是中日俩公司,或中越俩公司之间签的合同,也是如此。
为什么?因为大陆法本质上是管辖“已有先例的清晰案子”,而普通法可以管辖“未有先例的不清楚的案子”。
而商业交易中,由于两方斗智斗勇,最后互相妥协,合同条款中最终会有大量模棱两可,或者导致争议的地方。尤其现代社会,会出现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的商业方式和商业形态,大陆法在判断此类案子时,常常找不到现有条文,就会产生争执,难以服众。
而普通法地点,譬如香港或新加坡法庭,就会根据“法律精神”和原合同“本意”,由双方律师辩论质疑,最终由法官判定(仲裁是由仲裁员仲裁),会相对公平公正。
总之,普通法特点是相对透明、公平、公正。缺点是复杂、花费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极高。
而美国,更是一个诉讼成性的地方。合同起草就比其它地方复杂许多 - 因为都要尽可能地把风险考虑到,把自己保护好。一旦真的产生争执,则律师们闻风而动,各方斗智斗勇,各擅胜场。
所以,美国律师贵,是由于普通法本质所决定的,再加上美国更比其他普通法地点更具诉讼传统,更好诉讼的因素导致的。